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开展农业法律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
农机大全网(nongjidaquan.com)今天给各位分享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开展农业法律执法检查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3、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吉林省开展农机化促进法执法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开展农业法律执法检查 ♂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开展农业法律执法检查
为了进一步推进有关涉农法律和政策更好地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执行情况,以及有关农业政策和金融支农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执法检查组第一次会议<?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据介绍,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三农”问题,2003年至2005年,先后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三部法律执法检查,对落实农业政策和金融支农进行了调研,并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但由于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状况还没有根本的改变。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基于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近年来执法检查和调研报告所提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推动研究解决“三农”工作存在的问题,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乌云其木格指出,这次跟踪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发挥监督职能,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因此,突出检查重点,增强检查实效,显得十分重要。从“三农”工作的实际看,很多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解决得不彻底,都是与相关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合理有直接关系。这次跟踪检查的重点,一是要结合农业投入的概念不清、总量不足、资金分散、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着重检查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农长效机制的情况。二是要结合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解决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着重检查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和对被征地农民补偿机制的情况。三是结合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和发展农村金融市场等问题,着重检查建立和完善金融支农体制、机制的情况。四是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着重检查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户,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情况等。
乌云其木格强调,要充分认识这次跟踪检查的重要性,把检查工作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突出重点,增强实效;要联系实际、深入基层,认真听取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的意见和建议。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查找存在问题的深层原因,从体制、机制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据悉,会后检查组将深入河北、安徽、黑龙江、河南、云南、贵州了解情况,同时委托内蒙古、辽宁、江苏、江西、山东、广东6个省区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检查。<?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 ♂
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 8月31日至9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乌云其木格副委员长任组长,韩启德、周铁农副委员长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云龙任副组长。检查组分为3个小组,各小组成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2-3人和全国人大代表1-2人组成。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陪同检查工作。执法检查组分别到河北、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徽、江西,浙江、广东等省区,听取了各地政府和农业、发改委、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工作汇报,考察了农民专业合作社。
这次执法检查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情况,针对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制定扶持政策、改进工作,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执法检查组肯定了各省区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经验做法及取得的工作成绩,指出了需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如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设施用地问题,金融扶持问题,税务登记及完善工商登记问题,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等问题。各地政府表示,要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各级农业部门表示,要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和培训工作,依法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吉林省开展农机化促进法执法检查 ♂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吉林省开展农机化促进法执法检查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情况,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促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
7月16—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九三学社中央主席、中国科学院院士武维华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到吉林省,就《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7月18日,吉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巴音朝鲁,省委副书记、省长景俊海在长春会见武维华一行。
巴音朝鲁说,吉林是农业大省,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担负着重大政治责任。近年来,吉林省把推进农业机械化作为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制定出台配套法规文件,支持农机科研开发,推广使用先进适用农机,大力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吉林省,是对吉林工作的有力指导和促进。吉林省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深入开展粮食生产作业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扎实做好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加强田间管理和防灾减灾、强化重大病虫害防控等工作,全力夺取今年农业大丰收,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吉林贡献。
7月19日,检查组在长春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吉林省副省长李悦关于吉林省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总体情况。
李悦介绍,吉林省是农业大省、粮食大省,2004年国家颁布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有力推动了吉林省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近年来,吉林省全面启动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战略,将农业机械化作为重点工程。
2019年末,吉林省147kW(200hp)以上拖拉机保有量同比增长168%,免耕播种机、玉米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等关键环节农机具保有量均同比增长10%以上。2020年,中央和省财政共投入7.2亿元,实施保护性耕作面积123.3万hm2(1850万亩)。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9.2%,高于国家平均水平近20个百分点,为加快全省农业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武维华介绍了此次执法检查的有关情况,对吉林省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吉林省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取得明显成效,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进展迅速,农机装备和农机化作业水平持续提升,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壮大,保护性耕作工作扎实推进。
武维华强调,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重要意义,不断强化推动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
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有利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有利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更好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有利于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有利于实现高质量发展。
武维华指出,要不断夯实农机科技创新发展基础,协调推动先进适用农机推广应用,着力提升农机服务规范管理水平,健全完善农机补贴政策,补齐农机作业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依法严格落实农机监督执法责任。希望吉林省继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努力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在吉林省期间,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长春市、松原市开展实地检查,与农机科研人员、使用人员、管理人员等进行交流,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
广告咨询:18215288822 采购热线:18215288822
声明:农机大全所有(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56325386@qq.com 删除。
载注明出处:http://nongjidaquan.com/news/27321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