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 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哪些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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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 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哪些险种

摘要: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以及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哪些险种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本文目录一览:1、中国农业保险规模原因...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以及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哪些险种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中国农业保险规模原因
  • 2、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
  • 3、农业保险条例

财政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9月末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达1059亿元,同比增长26.7%,保持农业保险保费规模全球第一。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已实现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13个粮食主产省份826个产粮大县全覆盖。

农业保险(简称“农险”)是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的一种赔偿保险。

《农业保险条例》中第二条规定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本条例所称农业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或者疾病等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本条例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

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2-2027年农业保险行业市场深度分析及发展规划咨询综合研究报告》显示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

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通行做法。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在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代替直接补贴对我国农业实施合理有效的保护,减轻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冲击,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在中国,农业保险又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业保险按农业种类不同分为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按危险性质分为自然灾害损失保险、病虫害损失保险、疾病死亡保险、意外事故损失保险;按保险责任范围不同,可分为基本责任险、综合责任险和一切险;按赔付办法可分为种植业损失险和收获险。

农业保险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农作物播种面积为6850.8千公顷,同比增长0.9%;农作物受灾面积为1996千公顷,同比增长3.6%;农作物成灾面积为799万公顷,同比增长1%。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中国旱灾受灾面积为508万公顷,同比下降35.2%。

农业保险的保险标的包括农作物栽培(农业)、营造森林(林业)、 畜禽饲养(畜牧业)、水产养殖、捕捞(渔业)以农村中附属于农业生产活动的副业。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逐年增加,其中2021年中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为965.2亿元,同比增长18.4%。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2021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931元,同比增长10.5%;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5916元,同比增长16.1%。

农业保险是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举措之一,同样也是巩固地方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有效抓手之一。作为中央财政控股的国有财险公司,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风险保障,是人保财险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为提高农业生产的抗灾能力,降低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亮卖汪产造成的损失,稳定农民收入,人保财险新乡市分公司结合各县域实际情况,深入推进农业保险落地实施,努力提升和增强农业保险助推乡村振兴的能力。

根据数据显示,2016-2021年中国中央财政对农业拨付保费补贴金额增加,2022年有所下降。2022年中国中央财政对农业拨付保费补贴金额为275亿元,同比下降17.6%。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补贴预算中,内蒙古地区农业保险补贴预算为218412万元;河北地区农业保险费补贴预算205031万元。

随着农业产业升级,农业风险分散的需求将进一步加大,同时,还面临“扩面、增品、提标”的任敬仔务,财政保费补贴资源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将日益突出,因而需要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加以解决,农业保险需要逐步从政策性为主向商业性为主过渡,一是要加大科技投入,进一步降本增效,为商业化经营奠定基础;二是要关注农业生产新模式带来的新风险,如设施农业、立体农业和农业机械化的风险;三是要大力发展商业性农业保险,逐步实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商业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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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农业保险不属于一般商业保险的范畴,是运用保险经济制度所进行的一种风险管理和社会管理,是政府对农业支持而作出的一种制度化安排,它是根据概率论和大数法则,为被保险人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经济补偿的一种保险。

法律依据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

《农业保险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业保险渗庆,是指保险机构根丛弯握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本条例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以及依法设立的农业互助保险等保险组织。

第三条国家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农业保险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农业保闹册险经营模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他方式强迫、限制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业保险活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保护农业保险活动当事人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梁察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业保险,是指保险机构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本条例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以及依法设立的农业互助保险等保险组织。第三条 国家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农业保险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原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任何神渣燃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他方式强迫、限制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第四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农业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财政、农业、林业、发展改革、税务、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农业保险推进、管理的相关工作。

财政、保险监督管理、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气象等有关部门、机构应当建立农业保险相关信息的共享机制。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农业保险工作,建立健全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工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农业保险推进、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农业保险的宣传,提高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保险意识,组织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积极参加农业保险。第七条 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的农业保险标的属于财政给予保险费补贴范围的,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给予保险费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国家鼓励地方人民政府采取由地方财政给予保险费补贴等措施,支持发展农业保险。第八条 国家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国家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第九条 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国家支持保险机构建立适应农业保险业务发展需要的基层服务体系。

国家鼓励金融机构对投保农业保险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第二章 农业保险合同第十条 农业保险可以由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行投保,也可以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

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的,保险机构应当在订立农业保险合同时,制定投保清单,详细列明被保险人的投保信息,并由被保险人签字确认。保险机构应当将承保情况予以公示。第十一条 在农业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当事人不得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发生变化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农业保险合同。第十二条 保险机构接到发生保险事故的通知后,应游虚当及时进行现场查勘,会同被保险人核定保险标的的受损情况。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的,保险机构应当将查勘定损结果予以公示。

保险机构按照农业保险合同约定,可以采取抽样方式或者其他方式核定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采用抽样方式核定损失程度的,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抽样技术规范。第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受损的农业保险标的的处理有规定的,理赔时应当取得受损保险标的已依法处理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

保险机构不得主张对受损的保险标的残余价值的权利,农业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四条 保险机构应当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将应赔偿的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农业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机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第十五条 保险机构应当按照农业保险合同约定,根据核定的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足额支付应赔偿的保险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机构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不得限制被保险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的,理赔清单应当由被保险人签字确认,保险机构应当将理赔结果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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